不少命理研习者认为:十神没有善恶,吉凶之分,只有喜忌之别。他们的依据是,财、官、印、食诸吉神多的人,照样会有霉运,甚至凶死;而杀、劫、伤、枭诸凶神多的人,同样也可以风光无限,乃至生官发财。
十神吉凶转化的条件与作用
这种观点,看起来比较辩证,实际上与现实严重背离。因为,生活中,现实的人是有差别的。比如:贫贱富贵,善恶智愚;最形象直接的外形来说,也有一个高矮胖瘦的分别。犹如花草树木,有的终成栋梁,有的只是用于柴火;有的于人有益,或者观赏,或者食用养生;有的则无益有毒。
总之,万事万物,既然有阴阳,就有动静、有善恶,有黑白等等。虽然我们不能否定它们各自的功用与价值;但是,作为价值评判,人们就得要分清,阴阳、好坏、善恶、黑白等等。
“十神”,作为命理解析的符号,要想获得有意义的结论,也离不开人们的价值判断,就得分出一个善恶、吉凶。
一是,吉神主福,凶神多祸。也就是说,如果吉神为忌,即使会发生凶事,其凶事发生的方式、范围,本心,也是出于善意,暗藏了福气;凶神即使为喜为用,也常经常会伴有晦暗,不光彩的祸根。
二是,吉神顺用,凶神逆用。也就是说,凶神在命局中当令多者,一定要有制化;而吉神,即使为忌,则喜安静,不喜冲制,适当辅以引导即可。
同时,大家要明白,吉神、凶神,只是一个最原始的善恶、美丑、祸福、贵贱的标志。它们最终也会受力量、喜忌、生克制化,刑冲合害的制约。并不是吉神多者,就一定人生富贵光彩;凶神多者,也不一定就贫贱卑微。吉神流年,照样会有凶灾横祸;凶神流年,也不乏升官发财。
原因就是,命局中的吉神和凶神,在不同的条件下存在着一种可以转化的特性。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:
财、官、印、食四吉神,如果在命局中成为忌神,在八字中强旺有力,且没有引导之神,或者流通到喜用路径时,则吉神可以转化为凶神。转化后的吉神,其保护命主的博爱人类的心性,就会消减;而侵犯日主的心性就会显现。比如,官旺变杀,印旺变枭,食旺变伤,财旺变贪欲。
吉神为喜用之神,本会体现出吉顺事项,是一种福气。当其弱而受伤,且缺乏救应,则体现不出吉顺与福气,反而体现相应方面的凶祸,程度大小则要看其受伤的程度。但是,祸根还是制克吉神的凶神、忌神所致。
比如,官星为用神,被印星化泄,或者被伤官制克受伤时,必然体现出工作不长久,或者无工作,甚至官灾牢狱。
印星为用神被比劫化泄,或者被财星制克受伤时,必然体现出薄情寡义,缺少教养,没有固定工作。
食神为喜用,被财星盗泄,或者被枭神制克受伤时,必然体现出心性不灵,为人处世呆板、僵化、财运不好。
财星为用神,被官杀盗泄,或者被比劫制克受伤时,必然体现身体不好,经济条件差,男命婚姻不美等。
凶神,只要具备这样两个条件,凶神不仅无害,而且还会表现出超过吉神所不具备的各种良性素质,如:灵活性、适应性、开拓性,进取性和魄力。
比如,乾造:己丑、庚午、甲午、丙寅;这个八字,格取从儿,杀为忌为凶,七杀受伤官制克三次,故此,官当的很大。
但是,杀逢财生了一次,故此,终究因为老婆和下属有了官灾。其人敢作敢为,很有想法,且为人正直;但是,易有过于维护下属,放纵老婆的隐患。
甲子运,壬辰年应灾。因为,大运破格,流年破神出干,制克了天干丙火与地支午火,命主性格表现出固执,顽固偏激的特性,所以丢官坐牢。